劳动关系协调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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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关系协调员
- 科 目:人力资源/企业文化培训证书
- 适用人群:20岁以上
- 适用对象:企业 HR 人事专员、人力资源主管、行政人员、工会工作人员、车间管理人员、综合办公室人员、劳务派遣从业人员,负责员工入职、合同签订、考勤薪资、离职谈判、劳动纠纷处理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、工会干事、劳动保障所办事人员、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者。
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人社部划定的正式职业,从业人员主要开展劳动法规宣传、单位用工制度搭建、劳动合同管理、劳资沟通协商、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,是企业 HR、行政人员、工会干事、法务从业者的配套技能证书。
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为四级(中级)、三级(高级)、二级(技师)、一级(高级技师)四个等级。江苏省由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为人社备案评价组织,实行全省统一组织考试、统一题库、统一考务监管、无纸化机考,每年开展 2 次全省统考(上半年 56 月、下半年 1011 月),目前省内常态化开设四级、三级、二级认定考试,证书纳入全国职业技能人才查询平台,全国通用、终身有效。
劳动关系协调员列入江苏紧缺职业目录。证书是企业人力资源岗位竞聘、加薪定级、职称评审参考条件;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、劳务派遣公司备案时,单位配备持证人员可以提升企业资质审核通过率;企业 HR、工会、行政、法务人员持有证书,在劳动纠纷处理、员工制度搭建方面更具竞争力。
江苏全省推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,鼓励企业配备持证协调员,减少劳动仲裁纠纷;常州及江苏各地事业单位、国企、民营企业普遍认可该技能等级证书。考生考取证书之后,后期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劳务派遣管理员等证书可以缩短从业年限。
江苏民营企业数量庞大,用工规模大,劳资纠纷问题多发,全省企业对合规用工人才需求量持续走高;近几年全省每年数千人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,持证人员在人事岗位求职中竞争优势明显,已经成为江苏人力资源从业者的热门证书。



